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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来了!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一年竟然能降税46万元!
新政实施前
我公司一直从事石材加工销售,由于每年销售额在400万元左右,因此目前属于一般纳税人,按照17%计算销项,但是由于石料的来源均是从当地个人收购而来,仅仅只能取得个人的普通,每年光一项大约就缴纳68万元,税收负担非常重!
新政实施后
我公司会计看到了刚刚发布的财税〔2018〕33号,公司上下非常振奋,我们的会计估算了一下,今年五一新政实施后若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我们的客户几乎不需要抵扣,我们开具适用3%的征收率,按照以往年销售额400万元来框算,每年额只需要缴纳12万元左右就可以!
比较:
五一新政实施后转为小规模,一年竟然能够降税46万元左右!
新政的5个提示点
提示1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
提示2
若是你公司为服务业等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提示3
一般转为小规模,仅于按照《*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4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之前留抵,应做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库存成本。
借: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提示5
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不再区分工业50万元,商业80万元,其他500万元了。
政策参考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政策参考二
《*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八条,条例*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款*(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关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免税额”等两栏不需填写问题
为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二、免税项目”*4栏“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和*5栏“免税额”不需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降低了,一般纳税人怎么办?眼看着小规模企业一个个的都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不禁都发出呐喊“我们呢?有什么我们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吗?”
您别说,还真有。
目前我国的或者少数自治区都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而且合理合法。
1、有限公司财政扶持政策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以地方留存的30%~7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例如:某注册在园区的一家公司,年缴纳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500万元。
就可以享受:
:1000万*50%(地方留存部分)*70%(返还比例)=350万元
企业所得税:500万*40%(地方留存部分)*70%(返还比例)=140万元
返还总额:350万+140万=490万元
同样是纳税,只因注册地方不一样,就能享受到几百万的税收返还。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关于纳税人实际享受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的选择问题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人和义务,公告明确,在某项减免税政策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项政策执行期限内,按照纳税申报期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某项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相关减免政策后,选择放弃其减免税权的,与销售货物放弃减免税权一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举例说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感染的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的优惠政策。某一般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可以选择就2020年1月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征税申报、缴税,并开具;自2月1日起,就其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免税申报,不得开具。此后,如果该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权,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并自提交声明的次月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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